越南《强制报关的化学品清单》包括化学物质名称和海关编码。该清单的管控法规为越南《化学品法》(Law on chemicals, Order No.06/2007/QH12)。越南《化学品法》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 已列入越南《强制报关的化学品清单》的化学物质,根据越南《化学品法》, 生产商需在每年1月31日前向省/市工业贸易部门书面申报;进口商应在清关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工业贸易部(MOIT)提交书面申报。用于安全、国防或应对自然灾害、疾病或流行病的紧急情况而生产或进口的化学物质免于申报。
► 未列入越南《强制报关的化学品清单》的化学物质,则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相关管控法规和指南文件
► 《化学品法》
监管部门
► 工业贸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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