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禁用化学物质清单》中的物质在越南被认为是极具危险性的化学物质,非特殊情况下,任何供应链环节均需全面禁止。该清单的管控法规为越南《化学品法》(Law on chemicals, Order No.06/2007/QH12)。越南《化学品法》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 已列入越南《禁用化学物质清单》的化学物质,根据越南《化学品法》,除科学研究、国防和安保或流行病预防和控制等特殊情况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生产、贸易、运输、储存和使用。生产、进口和使用禁用化学物质必须获得总理的许可。
► 未列入越南《禁用化学物质清单》的化学物质,则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相关管控法规和指南文件
► 《化学品法》
监管部门
► 工业贸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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