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包含2003年10月15日前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加工使用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以及2003年10月15日以后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列入的化学物质。IECSC(2013版)共收录 46971 种化学物质。生态环境部负责对其不定时增补,历次更新,点击这里。
► 未列入IECSC的化学物质为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者进口前应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分为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备案和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
► 已列入IECSC但规定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的化学物质,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的,应办理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
► 完成登记的企业,根据登记类型对应的相应管理要求,需进行登记后管理。
上述义务,具体内容可参照:
https://www.cirs-group.com/cn/chemicals/zhong-guo-xin-hua-xue-wu-zhi-12-hao-ling-deng-ji
如果你的产品已经列入IECSC,需要注意你的产品是否还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名录等其他名录,如果列入这些名录,需要满足相关的登记,许可等义务。
相关管控法规和指南文件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
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 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豁免范围
- 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产品(除改变为其他工业用途的,以及作为上述产品的原料和中间体的新化学物质)
- 放射性物质
- 天然存在物质
- 非商业目的或者非有意生产的类别
- 材料类,合金类,非分类中间体
- 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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