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4日,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0号 公布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 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宣布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对钨相关物项、碲相关物项、铋相关物项、钼相关物项、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