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就《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二次征求意见稿)是在认真梳理分析《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而制定,旨在更好的提升工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化解工贸企业重大安全风险。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有关意见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书面进行反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bzfj1@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程向明,010-83933875。
现就本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本征求意见稿共11项,其中淘汰落后技术3 项、淘汰落后装备8项,明确了限制范围、改造时限和代替建议。
淘汰落后技术3项均为禁止类,主要包括:高炉、矿热炉、 艾萨炉、冲天炉仅采用人工开眼方式;脱硫(活性炭再生)解析 塔热风炉、脱硝热风炉仅采用人工点火方式;铝镁等金属粉尘的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方式。
淘汰落后装备8项主要包括:
限制类2项: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采用固定式浇铸炉,要求新(改、扩)建项目禁用;铝、镁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采用钢丝卷扬机牵引的平台(顶板)式铸造机,要求新(改、扩)建项目禁用,在役项目2030年底前改造完毕。
禁止类6项:冶金企业无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装置的铁包、钢包、中间包烘烤器;冶金企业无冷却壁水冷系统,仅依靠外部喷淋打水冷却的高炉;冶金企业采用球式蓄热体的高炉配套热风炉;煤粉制备系统采用翻板式卸灰阀的收尘器;未设置液位、流量监测报警装置的可燃性粉尘湿式除尘系统(一体机);采用重力沉降室的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