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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安全资料表(SDS)危害成分字段,被上游厂商以商业机密为由而未揭露,我该如何知道化学品是否含台湾指定公告的优先管理化学品?
时间:2024-10-15
A:

建议可主动向制造、进口或供应商确认所提供的安全资料表(SDS)是否符合《危害性化学品标示及通识规则》的保留揭示规定与申请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如厂商已依该规则办理,并已采取相关通识措施,其安全资料表应可提供必要信息,用以判别是否含指定公告的优先管理化学品。

附件:《优先管理化学品之指定及运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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