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法规标准数据库
全部
Q:公司名称变更是否需要重新备案应急预案
时间:2024-09-26
A:

问:我公司2023年编制了应急预案,并于9月份在当地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2024年公司名称发生了变更,但组织机构、应急救援职责等都未发生变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需要重新备案?

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贵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原则上需要重新编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如地方另有规定的,请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文章参考

官方链接:https://www.mem.gov.cn/hd/gzly/lyhf/202409/t20240924_502234.shtml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x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4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我要反馈
服务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