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正式实施《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修订版

时间: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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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1日, 台湾正式实施修订版《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Amended Taiwan TCSCA)。早在2013年11月22日,修订版《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通过台湾立法院,并于2013年12月11日由台湾总统令颁布。

修订版TCSCA采用类似欧盟REACH的模式,要求制造或输入每年达一定数量的指定的既有化学物质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既有化学物质登录;制造或输入新化学物质者在生产或输入前完成新化学物质登录。根据每年制造或输入新化学物质的吨位及物质种类,登录类型可以分为标准登录、简易登录及少量登录。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可以通过台湾境内的代理人完成化学物质登录的义务。

2014年12月5日,台湾环保署在修订版TCSCA实施前发布了《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企业需要高度关注以下几点:

既有化学物质预登录:制造或输入既有化学物质申请登录前连续三年的年平均吨位为100kg以上者,要在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完成既有化学物质第一阶段登录。台湾主管当局会在第一阶段既有化学物质登录完成后,指定需要进行登录的既有化学物质名单和登录期限。另外,该登录办法也规定了新化学物质登录的缓冲措施。

新化学物质登录缓冲措施: 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制造或者输入的新化学物质,可以按照少量登录申请并获得登录文件。该登录文件的有效期为一年,制造或输入者可以在少量登录文件有效期内制造或者输入任意吨位的该新化学物质,并准备相应的新化学物质登录工作。

第三次既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修订版TCSCA实施前制造或者输入且尚未纳入既有化学物质清册的化学物质 ,登录者可在2015年3月31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通过后,可按照既有化学物质进行管理,无需进行新化学物质登录。

台湾是全球重要的化学品贸易市场,该法案的通过与实施,将对全球化学品行业造成巨大的影响。在此之前,台湾TCSCA只对毒性化学物质进行管理,对新物质并没有相应的监管。为避免台湾成为全球高危险化学品倾销市场,早在2007年,台湾经济部就开始着手台湾地区化学品法规制度的建立。2009年11月2日,台湾劳委会颁布了现有物质提报指南,继而建立了台湾地区现有物质名录初稿。之后在2012年6-8月对该名录进行了一次增补。2014年6-7月台湾劳动部进一步完成了台湾现有物质名录的第二次增补。最终版的台湾现有物质名录将成为日后建立化学物质登录的基础。修订版TCSCA计划通过化学物质登录制度建立台湾化学品资料库,用以筛选和评估毒性化学物质。此外,该法案还加强了对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的管理,要求其在生产、进口或销售之前取得核可文件,并按照核可内容进行运作。

虽然台湾TCSCA采用欧盟REACH的模式对化学物质进行管理,但是二者仍有许多不同之处,需要引起企业的注意。台湾TCSCA实施后,对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是可以进入一个更加规范的台湾化学品市场,只有完成登记的化学品才能进入台湾化学品市场;但是法规的监管也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挑战,若不能合规,将受到最高200万台币的罚款。因此,企业应该在第一时间关注法规的动态,并做好法规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台湾《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欢迎发送邮件jane.song@cirs-reach.com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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