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现场混装炸药车安全要求〉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其中包含《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征求意见稿)》(GB 38508-XXXX)。现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2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现场混装炸药车安全要求》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2026年11月22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征求意见稿)》(GB 38508-XXXX)规定了清洗剂的产品分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限值要求、检验方法和包装标志,适用于工业和服务业中,生产和使用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清洗剂,不适用于个人清洁用洗涤剂,也不适用于航空航天、核工业、军工、半导体(含集成电路)制造用清洗剂。
附件:《关于公开征求<现场混装炸药车安全要求>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