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1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关于公示<有机过氧化物储运安全指南>团体标准的通知》,由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等单位牵头起草的《有机过氧化物储运安全指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9月11日前将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反馈至起草单位。
本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有机过氧化物在储存和运输环节的安全要求,包括分类、退敏、包装、标志、温度管理、生产企业厂区储存管理、装卸、隔离/机载和运输设备、货主冷藏集装箱(SOC)运输交接中要求、港口临时堆存管理以及应急处置等内容,适用于有机过氧化物的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不包括航空、铁路运输)、使用企业、港口运营单位等的储运安全管理要求。
本团体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编制,在广泛引用 GB 15603、GB 27833、GB 21178、GB 30000.16、JT/T 617、GB 40163 以及 UN TDG、IMDG Code、ADR 等国内外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上,对有机过氧化物的危险分类与退敏、包装与标识、温度管理(SADT、Tc、Te、Ts、Tmin)、仓储设施与温控、混存与隔离、装卸作业与运输设备、中间储存以及应急处置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有机过氧化物道路与水路运输及相关仓储活动提供全面的安全技术指南。
附件:《关于公示<有机过氧化物储运安全指南>团体标准的通知》
来源: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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