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解答《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2025-04-07
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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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4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号),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公告》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出口实施管制,包括钐相关物项、钆相关物项、铽相关物项、镝相关物项、镥相关物项、钪相关物项、钇相关物项,具体见《公告》全文。

商务部就《公告》进行解答,详情如下:

问:4月4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对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请问中方此次出台出口管制政策,有什么考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4月4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对钐、钆、铽、镝、镥、钪、钇等7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中国政府依法对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目的是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物项具有军民两用属性,对其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将相关物项列管,体现了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的一贯立场。中方愿通过双边出口管制对话交流机制,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合规贸易。

附件:《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号)

 

来源:商务部

工具: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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